靖江市医疗集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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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6 13:00 点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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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靖江市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医疗集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5年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2013年及以前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一直从事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1.在《靖江日报》及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靖江市人民医院网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2.寄发至安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网站及现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不休息)。
现场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江苏省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1.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靖江市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及以前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提供资料: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靖江市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医疗集团要在考生邮件报名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和市医疗集团共同实施。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对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照现场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 开始。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评委答辩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工作由靖江市医疗集团在市人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靖江市医疗集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靖江市医疗集团在靖江市人社部门、靖江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审批
经面试、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5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被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被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各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1.在靖江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3年内按实际在靖工作月数,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贴。
2.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优待卡,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在项目资助、进修培训、技能补贴、载体资助、评优表彰等方面享受本土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中洲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
联系人:江苏省靖江市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 季湧
电话:0523-84995951 邮编:214500
报名邮箱:jjcph@sina.cn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www.jjrc.net)
靖江市人民医院网(www.jsjj120.com)
六、本次招聘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0523-84995115(靖江市医疗集团纪委)
七、本《简章》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局、靖江市医疗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995951(医疗集团)
0523-89180306(市卫生局)
0523-802921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 江 市 卫 生 局
靖 江 市 医 疗 集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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