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海门市紧缺专业人才招录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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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16 11:29 点击: 次 |
海门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处在中国“黄金水道”和“黄金海岸”的“T”字型交汇点上,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具有“靠江靠海靠上海”的独特区位优势,素有“金三角上小浦东”之称,是长三角上正在崛起的一座新兴滨江城市。全市总面积1149平方公里,人口101万,下辖2个省级开发区、2个园区和17个乡镇,是全国著名的“科技之乡”、“教育之乡”、“纺织之乡”、“建筑之乡”。曾先后获得国家级卫生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30多项国家级殊荣,是江苏长江以北第一个全面小康达标市,名列“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第30位、“2011年福布斯中国最佳县级城市25强”第19位,并荣获“2011中国最佳投资城市”称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东洲英才”计划,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速沿江沿海大开发,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全国重点高校招录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来海门市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与对象
招录范围:全国的“985工程”高校,上海和江苏地区的“211工程”高校。
招录对象:上述高校中除民办院校以外的全日制计划内2010~2012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规划设计、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的放宽至“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招录名额及专业
招录名额:30名左右。
招录类别:规划设计类、建筑工程类、道路桥梁工程类、船舶工程类、能源装备类、机械制造类、环境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化学工程类、经济管理类、金融服务类、现代商贸物流类、生物医药类、外语类等。
三、招录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以及文字写作能力较强,有志于到基层工作,身心健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两个以上的优先考虑:
(1)担任过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2)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以上三等奖学金;
(4)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四、招录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如实填写《海门市公开招录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本校就业网或海门党建网http://www.hmdj.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并按照地区分类相应地将电子文档附电子版个人简历和2寸免冠彩照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hmszyw@126.com(华东地区,包括:苏、鲁、浙、皖、赣、闽,上海市等地高校);
②hm985211@126.com(华北、东北地区,包括:京、津、冀、晋、蒙,辽、吉、黑等地高校)
③hmrcfwzx@163.com(其他地区高校)
同时将书面报名材料寄送至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海门市解放中路642号,邮编:226100)。需提供的书面报名材料如下:
(1)《海门市公开招录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2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三好学生、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必要资格证书复印件;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证明;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资料,在资格复审时均需携带原件供审核。
2.资格初审。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1: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统一的准考证。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江苏人才工作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第一轮面试:在考生报名相对集中地设点,面试主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对人选有初步的了解。根据面试情况按1:3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轮面试:在海门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自我认知、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主要内容有自我介绍、市情参观、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提交市委组织部部长会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政审。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在校期间表现,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
6.体检。政审合格后,组织拟录用人选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确定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确定录用人选。
8.录用。经两轮面试、政审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1.被录用人员列入我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前两年人事关系统一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海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被录用人员在海门市工作期间,除享受海门市同等人员待遇外,市财政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由用人单位发放),同时免费提供住房居住。5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硕士生每人10万元,博士生每人15万元,外地本科生每人5万元。
3.被录用人员先安排到市综合经济部门、乡镇园区,后视被录用人员专业情况可安排到有关重点骨干企业实践锻炼,两年后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可以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也可以安排到我市的机关事业岗位工作,特别优秀的可提拔重用。
六、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23407,82212797
13921666580,13073257039,13773853366
附件:1.《海门市公开招录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海门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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