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区属招聘 |
|
发布时间:2012-03-30 10:29 点击: 次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至199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或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 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2月29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定向招考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对象,指通州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 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6.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横河南路528号)。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 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 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一个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区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 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职 位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于4月14日通知考生重 新改报其它岗位。
报名时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尔后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2年4月17日到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国通州网 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 60%。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 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 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 凭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 续。拟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 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通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
南通市通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