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2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有关待遇
按照《灌云县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暨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灌发〔2011〕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jsgyr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3.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8-88161172
邮箱E-mail:jsgyrc@163.com
地址:灌云县城西苑中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
4.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除了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从面试优秀者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 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 0518-8883246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8-8816117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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