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和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隶属于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房屋 产权管理中心是我市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产相关权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核发《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商 品房预售许可登记受理,统计、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分析房地产市场行情,提供房地产政策咨询,依法实施全市房屋产籍档案管理,依法实施全市房屋面积测定审 核等相关工作。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在建工程影 响安全鉴定,负责房屋装修拆改安全和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等相关工作。现由于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需原件,且要有开具工作经验证明的单位盖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20日—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市住房局8楼809政治处(连云港市海昌北路28号)报名。
3、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518-85529606。
三、考试
1、笔试、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请见《连云港市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条、第三条。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成绩计算方法。总分合成=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局单位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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