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为盐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与盐城建筑工程学校合并,2011年 9月整体搬迁至市高职园区新校区办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教师专业、人数及要求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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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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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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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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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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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工民建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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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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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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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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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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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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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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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畅。
6.身体健康。
三、方法与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简历及其它证明材料(提 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现为教师岗位的同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验核相关证书和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5月19日—5月21日
联系人:江强,联系电话:15365779998
联系地点: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盐城市高职园区,邮编224005。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
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方可有效,如达不到比例,须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行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说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
2.说课:说课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申报专业选择同学科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由评委组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
按照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70%,计算最后总成绩。笔试、说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 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取说课成绩高者)。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处理。
4.待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盐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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