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江苏省内各级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勇于开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可放宽为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交通工程类、航道港口类、城建规划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专业。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3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在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nantong.jsdpc.gov.cn/)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核。
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地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204室)。
报名人员填写《南通市发改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 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职经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考生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市级机关考生加盖单位印章)、近期同 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以及反映本人文字水平的材料3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不少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减少选调计划。
3、笔试。委托社会第三方命题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委托社会第三方命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人数1:2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
5、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 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 况,南通市发改委党组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6、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是否递补人选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7、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调动。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四、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662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660
五、本简章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发改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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