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是199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经过14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 为集工业、金融、商贸、居住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是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全资国有公司,是宿迁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主体。因业务 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财务人员。
2、招聘人数:10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会计、金融、财政等相关专业,两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或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薪金待遇
享受开发总公司同岗人员待遇。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2、对聘任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到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宣传部219房间(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报名。
联系人:汪红媛许友清
联系电话:0527-88859912,88859089。
2、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宿迁经济开发区网站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登记表》、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2、采用网上报名的,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宿迁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部。报名资格经审查确认后,由组织宣传部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报考者在参加考试前,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组织宣传部复审。
通信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宣传部219房间(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邮编:223800。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27-88859916。
未尽事宜由宿迁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宿迁经济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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