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二、招聘数量:11名
三、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的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①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② 特困职工家庭的;
③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④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
⑤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四、招聘条件:
⑴ 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自愿在农村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⑵ 文化程度须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须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⑶ 同等条件下,法律、劳动保障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五、工资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属特定公益性岗位,其平均工资待遇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执行(2011年我市标准为930元/月×2=186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11:30。
报名地点: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5号窗口。
联系电话:86926813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⑴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
八、考试录用: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三个环节。
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