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南通市通州区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至199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护理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南通市通州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南通市通州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金沙镇新金路卫业大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市 通州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 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专业岗位可按2:1开 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中国通州网(www.tz.gov.cn)、通州区卫生局网(wsj.tongzhou.gov.cn)和通州人 才网(www.0513rc.com)网站进行公告。负责告知应聘被取消岗位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2年6月16日;改 报地点:区卫生局人事科(金沙镇新金路卫业大楼六楼)。
报名时由区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通州区卫生局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2年6月20日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金沙镇新金路卫业大楼六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加试护理专业知识,报考其 他专业(不含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中药学、财会专业岗位)的考生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加试专业知识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各50%合计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州网、通州区卫生局网和通州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岗位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岗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上进行公告。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中国通州网、通州区卫生局网和通州人 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 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 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区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凭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由区卫生局在2012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 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 放弃处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 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
附件:
2012年南通市通州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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