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湖英才”集聚计划,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县锻炼成长,培养和储备一批适应跨越发展需要的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现将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省人社厅批准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非教育、政工系列)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见附表)。
2、硕士研究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计生问题;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6月9日;报名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室,电话:89886403。
报名时需填写《泗洪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以在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暑假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现场报名人员可提供传真件(传真号为0527 86222329,注明请转事业科),原件可以在面试前提供。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非现场报名人员可在面试前现场提供)。
(二)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和举止等综合 素质,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在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面试证在面试前两天内领取,同 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体检对象范围,如体检、考察、公示都合格,超计划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和《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党建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和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在职人员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泗洪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1、工资待遇。享受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工资、保险待遇,第一年保留档案工资,享受定级工资待遇。
2、住房待遇。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聘用后三年内享受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新引进研究生在本县工作满2年的,可申请购买政策性住房,新购房屋契税实行全额征收、全额补助。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3、津贴待遇。新引进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如专业、岗位符合苏北发展急需人才鼓励政策,县财政将给予除工资以外的特殊津贴。
4、其他待遇。每年从新引进的研究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同志作为乡科级党政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储备后备干部人才;博士研究生报经县委批准后可享受副科级。
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9886403
监督电话:0527-89886411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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