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四卯酉闸管理所、大丰市大丰闸管理所隶属于大丰市水利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大丰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施工作业、防汛抢险,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单 位 |
经费来源 |
专业 |
人数 |
大丰市四卯酉闸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机电控制类 |
1 |
水利工程类 |
1 |
大丰市大丰闸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机电控制类 |
1 |
水利工程类 |
1 |
三、招聘专业条件
本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作人员4名,具体为:
1、大丰市四卯酉闸管理所技术岗位2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控制类专业1名,水利工程类专业1名(具体专业在下表范围内);
2、大丰市大丰闸管理所技术岗位2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控制类专业1名,水利工程类专业1名(具体专业在下表范围内)。
机电控制类 |
机 电、机电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电子、机电控 制及自动化、机械电子技术应用、机电实验技术、机电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及自动控制、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自动化、自动化控 制、电气工程、测试工程与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水利工程类 |
水 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建设与规划、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 工程经营管理、水利经济管理、水利行政管理、水利水电涉外工程监理、水文学及水资源、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水环境监测与管 理、海洋工程水利、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海洋工程、城市水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信息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运、水运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 构工程、水务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利工程(生态水利学),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 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农业水利技术,水利工程实验与检 测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机电排灌设备与管理,水电站设备与管理,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丰市水利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人才综合楼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6、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尾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 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写作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水利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515-8351231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 丰 市 水 利 局
201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