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充实教师队伍,2012年新浦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新浦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音乐、幼儿园美术教师岗位的,必须是2010、2011、2012届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 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须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博士必须是尚未就业的2011、2012届毕业生,且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生源地为连云港市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岗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第3项的人员,其教师资格类型、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符合幼儿园音乐、幼儿园美术报考条件者,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0、2011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2012届毕业生持身份证、 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证部门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持身份证、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2011、2012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 其证明材料、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版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新浦区海宁小学南楼一楼。
联系电话:0518-85414810、15261393711。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 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 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于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报考者须本人报名,不接受代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⑵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知识100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加试专业知识30分。
①没有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得分。
②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得分+专业知识得分)/130〕×100。
⑶根据各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⑷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公布。
2.面试
⑴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面试采取百分制。学科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合格线为60分。
报考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报考幼儿园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还要加试舞蹈技能),以便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⑵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说课、答辩100分,音乐、美术、体育加试专业技能20分,学前教育加试专业技能20分、舞蹈技能30分。
①没有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
面试成绩=说课、答辩得分。
②学前教育、幼儿园美术、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
面试成绩=〔(说课、答辩得分+专业技能得分)/120〕×100。
③幼儿园音乐岗位:
面试成绩=〔(说课、答辩得分+专业技能得分+舞蹈技能得分)/150〕×100。
⑶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须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⑷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公布。
3.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新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新浦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岗位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被录用的2012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 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应聘条件第3项的人员)等相关材料;2012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新浦区人社局、新浦区教育局。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区纪委0518-85475332
区人社局0518-85605580
区教育局0518-85413545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浦区教育局
2012年6月7日
附件:1、新浦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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