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社人〔200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2名中小学教师,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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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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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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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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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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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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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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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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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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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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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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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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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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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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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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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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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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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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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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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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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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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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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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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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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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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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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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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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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1. 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 尚未正式就业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限常州市户籍。
三、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专业对口。
4.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 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6月23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新 北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名表(附件1)及以下材料至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楼,市内乘B13、19路至新北区 政府站下)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1.2012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证书、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
2.2010、2011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01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5日。
(二)资格审查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6月28日,考生携带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加试。
(四)笔试
1. 考试时间:150分钟。
2. 考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作文。
3. 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通识性知识10分左右,新课程理论15分左右,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含书写和卷面3分)。
4. 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
(五)专业加试
美术、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 美术:加试素描、命题创作、美术作品鉴赏。其中素描50分,命题创作40分,美术作品鉴赏10分。前两项共测试180分钟,美术作品鉴赏准备和讲解各5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前两项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2. 体育:加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其中基本素质30分,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六)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美术、体育学科含专业加试成绩,其中,有专长要求的体育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不低于岗位职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
1. 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问题回答。回答有关教育教学的通识性问题1个。
2. 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20分、问题回答10分。
3. 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演讲准备、问题回答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问题回答5分钟。
4. 面试计分:评委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当场亮分。
(八)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组成,其中美术、体育学科由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60%和专业加试成绩的20%合成;其他学科由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情况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苏财综〔2003〕84号、苏价费函〔2003〕91号),本次招聘收取笔试费9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其他
1. 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遇自愿放弃、招聘名额增加等因素,则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其余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2. 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与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
3. 考试成绩均在新北区教育网(www.xbedu.net)上公布,不接受电话查分。
七、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831
八、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371。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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