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涟水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 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 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工作人员2名、 中小学教师7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岗位表》(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lianshui.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在我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 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6月26日-2012年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 午:14:00-17:00)到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红日路西首)五楼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80779。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 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水利、教育类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卫生类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岗位表中所列比例开考,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12日-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和相关专业知识(占7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 总分为2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专业知识(160分);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须具备的 基本技能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用书不限。
报考城区普通高级中学和卫生事业单位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水利和卫生类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涟 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 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报考城区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方式为说(上)课。
有笔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免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免笔试的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涟水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 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 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本简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3.涟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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