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宣传部批准,淮安市淮安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招聘8名新闻采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3.具有新闻、中文、编导摄像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7月5日 —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12702。
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于2012年7月12日—1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区广播电视台及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新闻采编岗位相关知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立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聘用与待遇
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工资为每月1000元,其它根据工作实绩以绩效工资形式发给,并享受在职人员保险待遇。
淮安区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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