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金阊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
(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他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且档案关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四)具体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五)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9:00—15:30;
报名地点: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市场(西环路2115号金阊区市民活动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验证登记后向招聘单位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 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1寸照片后交招聘单位初审(签字)。《登记表》也可以事先下载填写。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和同底1寸照片1张交登记处,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所在地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 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2012年应届生还应当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
2.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和委托书。
3.本次招聘设A类岗位和B类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4.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 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西环路2115号一楼),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试卷分A、B类,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张试卷);A类岗位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 律、公文、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公民道德建设、时政市情、科学技术、国情国力、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苏州 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B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chang.gov.cn/)上公示,A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B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A类岗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B类岗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1位小数,如有2位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总成绩于面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30起,在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chang.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且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总成绩时一并在网上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直接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 订《聘用合同》,应届生还须同时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 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58116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830870。
附:《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及《金阊区事业单位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金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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