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淮安卫生信息工作,适应淮安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淮安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淮安 市卫生信息中心。经市卫生局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卫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计算机(软件类)2名;
2.计算机(网络管理类)1名。
详见附件《淮安市卫生信息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淮安市卫生局 (淮安市和平路3号)7楼会议室报名。由淮安市卫生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填写《淮安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表》,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2012年8月10日,已缴费人员凭《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均低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则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则全部参加面试。由淮安市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 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免笔试则面 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由淮安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 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 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 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0517-80831633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卫生信息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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