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选拔优秀人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 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连云区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 位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2012年连云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6日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
3、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518-82238321 15052488122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 /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 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 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 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拟招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 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 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合成=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lyqrsj.gov.cn)
5、面试人选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面试人选公布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面试人选公布地点: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lyqrsj.gov.cn)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1888185、82311527 、81888063
七、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连云港市2012年连云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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