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检察院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分配,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3、年龄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身高158cm以上,两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
4、法律、中文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5、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3日;
2、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时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三、考试及聘用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参加笔试、技能考试,合格者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代理聘用合同。
联系人:纪钧宝,电话:83416923。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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