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是我局直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 位;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为实验学校管理的市财政定补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100名,档案管理人员1 名;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教师20名、校医1名、附属幼儿园教师6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聘简章。江苏人事 考试网(http://js.offcn.com)先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档案管理岗位、校医岗位各1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6名;
3.小学教师岗位16名,中学教师岗位104人。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 应聘校医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学位),且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 应聘教师岗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 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2 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均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应聘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满两年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其中应聘师院附中教师岗位的工作经历须为三星级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淮安市户籍。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高校毕业生就 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工作年限证明,于 2012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应聘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岗位的到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安市大治路 28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81005;应聘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岗位的到淮阴师院第一附属小学健康路校区(淮安市健康西路33号)报名, 咨询电话:0517- 83681788。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报名费90元, 于2012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招聘岗位数为15人以上的,报名人数须达招聘数 1.5倍及以上,舞蹈和播音主持岗位的报名人数须达招聘人数的2倍,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须达岗位招聘数的3倍,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上述比例,则按比 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 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由市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合格 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用上课形式: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 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 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作短暂思考后答题。答辩时间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 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其他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5)面试时间、地点及费 用。面试时间:2012年8月2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 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 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应聘人员经查实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 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0517-83662485,83605904;
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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