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同意,镇江市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以及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到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机关党委报名,联系人:冯杨,联系电话:85317935,手机:13952918871。
(二)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点:镇江市南山路66号,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机关党委。
(四)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表格附后),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终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或录取资格。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评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评审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评审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镇江市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监督电话0511-85317935(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纪检组)。
附:镇江市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点击下载)
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镇江市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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