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江苏省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我区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2年全区招聘民政协理公益性岗位18名。
二、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为苏州市区籍生源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三、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2012年8月16日到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区劳动就业管理指导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
2、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
时间:2012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8月16日-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其中8月24日下午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劳动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宝带东路335号402室;电话:65628301)。
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农村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需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3)电子照片审核
时间:8月16日9:00至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苏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报名者提供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日至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人员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有客观性试题及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组织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1、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10月8日至12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面试名单、形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民政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2、体检和公示
(1)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县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2)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su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区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用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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