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 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以及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民政局有关公告 精神,现就泰州医药高新区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53名,其中野徐镇8名、寺巷街道14名、明珠街道12名、凤凰街道14名、沿江街道5名。
二、岗位职责
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2.协助做好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
3.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三、聘用对象
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泰州医药高新区户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泰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四、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3.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4. 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2.9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在泰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9月16日~11月30日,面试、考察和体检。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统一组织,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标准不低于泰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合同期为三年(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一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 保险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高新区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 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泰州市药城大道和海陵南路交叉路口商务一号楼1904室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就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证明材料。
3.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泰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八、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作答。
(二)面试、考察
面试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命题,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 局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 算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泰州市民政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培训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 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江苏中公教育 江苏人事考试网
九、咨询电话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9690245
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0523-89690481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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