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造价工程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9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
海安县财政局(县城长江中路106号政府大楼15楼1517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海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江苏中公教育 江苏人事考试网
(2)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
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30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示。
(3)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2年8月7日(8∶30~12∶00,14∶3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7室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 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70%+结构化面试×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将公布面试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 单。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财政局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财政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审批的《海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 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按照海委〔2008〕45号文件要求,聘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按照雇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88820668、88869628、88859808。
七、本简章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 海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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