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我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拟在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2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共2名。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区户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核、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6日~9月7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现场报名。
2.9月16日~9月20日,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21日~11月30日,组织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数量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9月6日9:00~9月7日16:00。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2012年戚墅堰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携带相关证 明材料和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3室(东方东路168号)接受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是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费用
报名费免费,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开考后确定的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该岗位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其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人社部门免费 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 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考务咨询电话:0519-89863229
地址: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3室(东方东路168号)
监督举报电话:0519-89863084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戚墅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戚墅堰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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