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专职驾驶员。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用工性质为社会化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二)常州市区户口,23-35周岁;
(三)高中(中职)以上(含)学历,取得准驾车型为A2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具有一定的车辆保养和检修技能;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
(六)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四、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车辆驾驶和定期维护保养、文印、后勤服务等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常州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大厅(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5)报名表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技能测试及面试
1.市信访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考生的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
2. 通过技能测试后,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
3.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和政审
1. 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聘用工勤人员首次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2.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工资指导线”核定工资,经考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本人。
4.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常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680930,85680932。
附件:常州市信访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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