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服从分配和工作分工;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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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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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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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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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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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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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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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 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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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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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审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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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亭湖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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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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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 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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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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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律类专业、中文文秘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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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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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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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网络类、电子信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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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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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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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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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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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路管理养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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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 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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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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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园林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景观、景观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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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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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为本科(学位不作要求),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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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路管理养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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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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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道路桥梁、路桥道桥交通土木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方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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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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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本专业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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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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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 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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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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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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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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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薄、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25日,(周六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综合楼五楼)
咨询电话:0515-66691261 0515-88334839
2、审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不能降低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职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区交管所专业要求为法律类专业、中文文秘类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 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不低于所考科目总分的50%。
笔试时间初定2012年9月27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2年9月26日下午4:30时前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4、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总分(总分=笔试分数÷1.5+面试分数)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如笔试分数相同,则取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6、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3、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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