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基层工作人员力量,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这次招聘,按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七个环节进行,考试将委托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街道工作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2、年龄: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招聘范围限有常州市常住户籍的人员报考(退伍军人为新北区常住户籍)。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职位查询:具体考录计划职位参考《2012年下半年龙虎塘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龙虎塘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街道办事处三楼311室,龙栖路1号)。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如果是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
5、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结束后由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二)笔试
1、开考比例1:3,当部分岗位缺额时,按1:2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
2、对审查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为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主要审核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
2、根据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结果在街道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32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街道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纪工委监督电话:85488016招聘咨询电话:85487822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2012年下半年龙虎塘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开考比例 |
招考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性别 |
其 它 |
1 |
职位一 |
1:03 |
5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男 |
退伍军人,新北区户籍 |
2 |
职位二 |
1:03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 |
常州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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