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邳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人选。
一、职位及名额
邳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李超时烈士陵园管理处、淮海战役碾庄烈士纪念馆管理处、王杰烈士陵园管理所)负责人人选6名,其中正职人选3名、副职人选3名。
二、选聘范围
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和垂直管理单位)干部身份的编制内人员(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2007—2009年省选聘的邳州市在职大学生村官及2005年、2008年邳州市招在职大学生村官。
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热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管理、协调及文字综合能力;
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2010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选聘程序
1、发布简章:通过新闻媒体和邳州党建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市民政局网公布公开选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人选简章。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个人报名,也可以由单位组织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在邳州党建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市民政局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选聘职位职数的比例低于10:1的,同比减少选聘职数。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运用基础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选聘职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选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7、研究聘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8、公示和任职: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务员身份的保留其身份。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17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市行政中心7号楼一楼东)。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从邳州党建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邳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填写、正反面打印《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提供:①《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③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咨询电话:862887768628883786221898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将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6288720(邳州市纪委)
86288779(邳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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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民政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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