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决定,丹阳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等9家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丹阳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尚在处分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13日-5月14日期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云阳路32号人才大厦,下同)。
2、报名手续和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和报名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拟录用公示前,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丹阳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汇总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送至丹阳人社局备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人才网(www.dyhr.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14日下午16:30-17:30到丹阳市人才市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1的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2、B类岗位考试一般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计算。部分B类岗位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岗位表》中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A、B类岗位的考试均由各单位委托丹阳人才市场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考生须于5月22日--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丹阳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及面试(含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后一周内在丹阳人才网(http://www.dyhr.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才市场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各主管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咨询电话见《岗位表》,监督电话:0511- 86571172、0511-865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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