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结构,促进人才有序合理流动,拟从民营医院(由乡镇卫生院改制)公开选调24名卫技人员到基层卫生院工作。
一、 选调专业和人数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岗 位 |
人数 |
白驹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外科 |
1 |
白驹中心卫生院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 |
2 |
小海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 |
1 |
小海中心卫生院 |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1 |
三龙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 |
1 |
三龙中心卫生院 |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1 |
三龙中心卫生院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 |
1 |
大桥中心卫生院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影像科 |
1 |
大桥中心卫生院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 |
2 |
大桥中心卫生院 |
预防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防保科 |
1 |
草堰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 |
1 |
草堰镇卫生院 |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1 |
草堰镇卫生院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药剂科 |
1 |
新丰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 |
1 |
新丰镇卫生院 |
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口腔科 |
1 |
刘庄镇卫生院 |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1 |
草庙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外科 |
1 |
草庙镇卫生院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中医科 |
1 |
草庙镇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检验科 |
1 |
草庙镇卫生院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放射科 |
1 |
南阳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外科 |
1 |
新丰镇第二卫生院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 |
1 |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改制民营医院在编在岗老职工(含镇卫生院借用)。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3、学历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4、具备执业资格,报考专业、岗位与提供的毕业证书、注册证书一致。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三、报名要求
1、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16日。
2、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人才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0515-83929231、83929210、83288269、18905112086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报名表;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⑦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内容
考试专业 |
科目 |
内科 |
内科学40%、诊断学基础30%、外科学30% |
外科 |
外科学40%、诊断学基础30%、内科学30%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40%、诊断学基础30%、内科学30% |
口腔科学 |
口腔内科学40%、诊断学基础30%、口腔外科学30% |
护理学 |
护理学基础40%、内科护理30%、外科护理30% |
中医学 |
中医内科学40%、中医学基础30%、中医诊断学30% |
医学检验 |
临床血液学检验40%、临床微生物检验30%、临床化学检验30% |
医学影像 |
放射诊断学40%、诊断学基础30%、超声诊断学30% |
药学 |
临床药物治疗学40%、药理学30%、药事管理学30% |
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含传管)40%、卫生学30%、卫生统计学30% |
五、选拔办法和程序
1、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查合格后公示。
3、笔试。考试采取笔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超过合格线的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
4、成绩公示。
5、公示拟选调对象。
6、拟选调对象报编委会研究审定。
7、办理选调人员调动手续。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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