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常州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语专业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教师岗1个,按常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并享受国家、学校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见下表):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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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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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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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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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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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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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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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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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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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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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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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oa.czu.cn,发送主题请以“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邮编:213002,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19-85210143。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仅限通过邮政局递送)。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行政楼306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工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其中网络报名时,请附上述材料的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三个环节(开考比例应达到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考核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符合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210143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5210588
联系人: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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