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位于江苏省苏南板块,地处长江三角洲,同属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文件规定,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江市公安局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计划与职位
镇江市公安局此次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计划数为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职位:基层公安科办员,从事基层执法勤务工作。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政法系统已经取得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 8日以后<含>出生);
3、取得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8日。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镇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附带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发送至ZJG710912@163.com。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九华山路9号),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和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同时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现实表现及年度考核等次材料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理论知识、业务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等,主要范围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保密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公共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常识。3、机关公文处理及应用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各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七)其他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镇江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11-88956083,传真:0511-8956091,联系人:钟俊国,电子信箱:ZJG710912@163.com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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