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沭阳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妇幼保健所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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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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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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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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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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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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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女性1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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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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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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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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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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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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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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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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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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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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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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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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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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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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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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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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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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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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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专业划分以《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具有所报岗位专业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需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妇幼保健大楼504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二)笔试
笔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卫生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2013年应届
毕业生面试时须携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性质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由县妇幼保健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由县妇幼保健所根据经营状况和参照其他同等人员待遇进行确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所需费用由县妇幼保健所自行从收入中解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2569(沭阳县卫生局)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9985591、83996456,13812413030
联系人:魏彬、姜敏电子邮箱:sybjs159@sina.com
沭阳县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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