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泗阳县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采取面向社会、择优竞争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本县户籍;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5.计算机、会计等专业及残疾人(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人)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3年5月16日—5月22日)。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以上材料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填写《泗阳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在泗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笔试(5月24日上午9:00)。根据岗位能力需求,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集中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县政府网、泗阳人才网、县残联网公布。
(三)面试(5月26日上午9: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所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相关职业能力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县人才网、县残联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通过公示人选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月工资1200元,由泗阳县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被录用的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超过201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71991,85239157)。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残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703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