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现有卫生系统人员队伍结构,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审核,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北塘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3年5月30日9:00—2013年6月3日17: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5月30日9:00—2013年6月4日12: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5月30日9:00—2013年6月4日17: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3年6月5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北塘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10-83158556,市康复医院0510-82615669转3029,疾控中心0510-8315882,卫生监督所0510-83158873。
(六)报名技术和政策咨询电话:(0510)83158521。
三、笔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在北塘区政府网站http://www.btqzf.gov.cn/“通知公告”上公告。
笔试主要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根据身份证号在无锡市北塘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上查询。
四、资格复审
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塘区卫生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
五、面试
1、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如果出现体检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塘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录用人员。
2、录用与管理:按《无锡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建立录用关系,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北塘区纪委信访室:0510-83158936
北塘区卫生局纪委:0510-83158520,0510-83158521
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537
本公告由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塘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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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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