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环节已结束,根据简章规定,现予公布成绩。见附件
根据各类职位的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2013年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复审时间:6月2日-6月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委托进行资格复审的,请出示考生委托书),无故缺席者,将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地点: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人民路300号)。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户口簿)、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关系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附件:二〇一三年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rar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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