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射阳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决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县人才储备中心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
4、报考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 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招聘公告6月4日在射阳县政府网站、射阳县人社局、县人事人才网发布。
2、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县解放东路县人社局),电话:0515-82355120;0515-8235249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射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并公示3天。
根据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实际,原则上,报名人数需超过招聘专业职位数,达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的,相应递减招聘职位数,但同一岗位报名者中有本二以上学历的,经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商定,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百分制,60分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政府网、县人社网、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登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并参加县人社局举办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对拟录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2353781 (县纪委)
0515—82309009 (县人社局)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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