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系市残联所属的公益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及社会机构委托的公益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开展针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开展需求调查、评估适配、产品研发、辅助器具的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效果评估、免费配发、购买补贴、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服务的咨询、转介、知识宣传、维护维修等,以及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康复工作者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现因中心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思想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志于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
3、医疗、假肢装配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医疗、假肢制作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9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盐城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盐城市太平路198号308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达到1:3方可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残联网站上公示一周。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联系人:李育林
联系电话:0515-83061612,83061692。
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查看》》
江苏事业单位笔试、面试资料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