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优化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2013年我市规划系统增人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签约、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基本程序,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职位、人数
各职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溧阳市规划局办公室(三楼);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须带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反映本人学识、学业水准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1张;(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考核
成立考核评委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学识、学业水准及个人特长等进行综合考核,逐项打分计考核成绩,并按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确定签约人选后即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鉴证。签约后考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存溧阳市规划局。
(五)体检、政审考察
组织签约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实行递补。
(六)聘用。考生凭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二年内原则上不办理市外调动。2013年6月 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不予聘用。未按期报到的考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实行递补。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2、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9-87269151,手机:18915876688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 阳 市 规 划 局
二0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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