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扬中市人社局)同意,扬中市卫生局决定,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应聘报名者,扬中市考生原则上需现场报名,外市考生可选择现场或网上报名。
⑴现场报名: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六楼602室),联系电话:0511-88350766。
⑵网上报名:
①应聘扬中市人民医院(岗位代码01-16)网上报名邮箱:yzrybgs@163.com;
②应聘扬中市中医院(岗位代码17-21)网上报名邮箱:yzzyybgs@yahoo.com.cn;
③应聘扬中市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22-31)网上报名邮箱:yzwsjwqm@163.com。
3.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下载网址:扬中市卫生局(http://wsj.yz.gov.cn),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上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办理预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由扬中市卫生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网上报名者于6月21-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导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录用公示前资格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资格审核结束2日内,扬中市卫生局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截至资格审核结束,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将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zrs.gov.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6月25日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作自动放弃改报岗位处理。
5.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2013年7月2日工作时间内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外市考生最迟须在考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内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提前一周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合成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专业知识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核工作由扬中 市卫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单位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58669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扬中市卫生局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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