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六)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 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邮寄、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一楼电教室。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报考人员在全省质监系统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好的《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登记表》应预先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并退还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选择笔试地点,领取报名确认单。
(四)报名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三)笔试地点:笔试分别在南京、徐州和苏州三地设置考点,考生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考生应于7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凭确认单到笔试所在地质监局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下午14:00―16:00。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上公布。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职位,必须参加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硕士研究生及以下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面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 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如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对试用期有规定的,按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025-68952680、85012030(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25-84470239(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25-84636940(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25-86614051(省标准化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25-85778537(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25-8664103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510-82738460(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6-85698733(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9-86662808(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2-65220900(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3-85128056(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8-85681502(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7-80868789(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5-88376052(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4-87322954(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11-85231086(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23-86882109(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527-84358611(宿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附件:1、江苏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考点领取准考证指定地点详细地址
3、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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