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泰州医药高新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国语言文学类、数学类、小学教育类、英语类、心理学类、心理教育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学前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限高新区生源,即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3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科教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人才网、泰州教育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泰州晚报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11室(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13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专学历毕业生高新区生源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科,下载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自己选报学科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区纪检监察、人社、科教等部门对照《简章》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人才网、泰州教育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告。由区科教局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下午14:30-17:00),改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11室。
6、领取准考证:2013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1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场分卷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学前教育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为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知识(仅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者)、写作能力。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与复习资料。
笔试合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纪检监察、人社、科教等部门共同负责。届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资格初审时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
对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分学科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说课加答辩加技能测试”三种形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生物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70%,答辩占面试成绩30%;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40%,答辩占面试成绩20%,专业加试占面试成绩40%;学前教育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加技能测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50%,答辩占面试成绩2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舞蹈和美术技能。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聘用。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学前教育学科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人社局、科教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由区人社局、科教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程序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区人社局通知拟聘人员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508(科教局)
0523-89690236(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9690201(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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