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n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7月29日09:00-8月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7月29日09:00-8月9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7月29日09:00-8月9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须使用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
3、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2日-13日;报考其他岗位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5日-17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6-88307809、0516-6806956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具体详见《2013年睢宁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8月10日09: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县广播电视台岗位,考试采取初试、笔试、试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初试
对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考生进行初试。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初试内容:朗读自定稿件(3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评审考生播音主持视频资料(考生自行提供4分钟以内可播放的视频资料)。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
1、对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初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播音主持、节目编导、新闻学等广播电视专业内容。
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2、笔试时间: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snhrss.gov.cn)公布。
3、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试镜)
1、面试(试镜)人选确定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县广播电视台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镜)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试镜)前,须对面试(试镜)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对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同时,提供其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试镜)
面试(试镜)成绩总分为100分。形成竞争岗位的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考生的试镜内容:播报指定内容、现场即兴主持。试镜化妆接受统一安排,试镜服装自备。
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镜成绩×60%。
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镜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其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县广播电视台岗位按试镜成绩确定,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聘用前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人员,用人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80055
七、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0516-6806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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