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2013年8月15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nj81268127@163.com,发送主题请以“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5833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均可,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如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试讲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办法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
试讲由学校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校内专家成立专家组。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