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派遣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岗位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广电新闻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敬业爱岗,自觉遵守新闻宣传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2、具备良好的新闻素养,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新闻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采编工作,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新闻敏感性。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新闻、中文、文秘、汉语言、节目编导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采编工作经历或有新闻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播3篇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专业不限。
三、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灌云县文广体局5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获奖证书、作品等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外地报名者可网上报名或函报,报名邮箱:gyx88812127@163.com,下载填写《灌云县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材料扫描,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主题中注明:“灌云县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本人姓名”,未注明视为无效报名。函报信件可寄至以下地点,截止时间以发件和邮戳时间为准。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西苑南路文广体局办公室收
联系人:夏先生邮编:222200
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采编人员应聘”字样。
联系电话:0518-88812127
手机:15298633905
4、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资格审查:灌云县文广体局对报考人员户籍、年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灌云广播电视台领取准考证,进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具体办法和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和面试。理论考试着重考核新闻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能力,以客观题为主,试题总分100分;理论考试结束后,按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试名额。实践考试考生在现场按要求撰写稿件,总分100分;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理论考试、实践考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50%、20%计入总分。
五、体检和考察公示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由灌云县文广体局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待遇
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每月底薪1500元+每月实绩考核工资,年底享受单位绩效工资,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务合同。被录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3年。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文广体局招聘广电采编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灌云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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