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沭阳工作点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
三、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专业划分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为准;
5、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8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商务局(沭阳县妇幼保健大楼1511室,联系电话:0527—80813998);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201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在报名时还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审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商务局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在《花乡沭阳》网站公布(www.shuyang.gov.cn)。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16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地点为:沭阳县商务局(沭阳县妇幼保健大楼1511室,联系电话:0527—80813998)。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www.shuyang.gov.cn)。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商务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商务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的给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沭阳县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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