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江苏省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根据代办处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9月2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0楼1011室);
②网络报名(zljob@jsip.gov.cn);
③邮寄报名(邮编:210008,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0楼1011室,收件人:南京专利代办处综合部。信函封面请注明“应聘材料”,挂号信或快递邮寄)。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要求
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南京专利代办处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应聘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下载,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与申报岗位相关的证书或材料复印件;
⑤照片(本人近半年内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现场及邮寄报名者提供2张;网络报名者在报名登记表中附电子照片。
注:现场或邮寄报名者的报名登记表以A4纸打印,各相关证件及材料以A4纸复印;网络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稿以及相关证件与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其它要求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名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9月4日前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请于9月11日至9月14日上午11:3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专利代办处1009室领取准考证。
4.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9月14日下午13:3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凭本人身份证号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办法
按照南京专利代办处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3.时间、地点
笔试后8日内发布面试通知,请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查看。面试时间:9月24日14:0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聘用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20日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
3.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南京专利代办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有工作经历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 个月(含),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按江苏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专利代办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3238203 ;83238210
联系人: 诸老师 孟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3279977
(招聘工作联系人:诸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38203;83238210)
2013年8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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