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贾汪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
一、招聘岗位
老矿、大吴、大泉、紫庄、江庄、汴塘、塔山、耿集、潘安湖、青山泉司法所专职社工各一名,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办事公道;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且具有本市户口或在贾汪区有固定住所;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等处分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司法工作规定情况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整。
四、报名地点
贾汪区人力资源市场(25路终点站)。报名时应携带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相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名时填写《2013年贾汪区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报名表》2份。考试费1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务员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社会时政、法律知识和电脑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9月6日(9:00-12:00;14:30-18:00)在报名处领取。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时,如个别职位形不成竞争,该职位不再开考,所报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三)体检:按照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的现实情况,由贾汪区司法局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后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1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1300元/月,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贾汪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87619952、87619852
贾汪区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